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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鉴:读懂服装标准 掌握市场主动权
2016/7/8 12:07:00


 

        日前,上海服装行业协会和全国服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共同举办了国家强制性标准GB18401-2010《国家纺织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的首期宣贯培训班,邀请到的主讲嘉宾位是全国服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上海市服装研究所所长、上海市纺织工程学会服装专业委员会主任许鉴。会后,本刊采访了许鉴秘书长,请他就企业关心一些共性问题进行剖析。

        记者:上海服装行业协会培训部组织的这次宣贯会您觉得成效如何?

  许鉴:现在是市场经济时期,没有人会通知你近期有什么新标准出台了,但是如果你的产品达不到国家新标准的技术规定,产品将无法在市场上正常销售。目前,为了让企业了解服装标准制修订动态,我们会将服装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发布到专业网站上。一个服装标准的产生要经过初稿、征求意见稿、专家审核,标准报批等过程,并在服装行业进行广泛征求意见。但每次新标准执行后,企业都会有不同的反应。为此,我建议服装企业应该经常关心服装标准制修订的动态信息,提早了解服装标准的变化情况,避免应信息滞后而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其实,服装标准很容易获得,但能看懂不等于能执行得好,对标准的技术内容不能很好的理解,也会造成严重的质量问题。

  目前,市场上由于对服装标准的认知存在一些差异,在标准执行中经常会产生一些矛盾。我认为,这主要是标准的使用者之间缺乏必要的沟通,对标准的技术内容理解不够透彻,遇到这样的情况可以找我们标准技术归口单位来帮助解释。全国服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19)秘书处设在上海服装研究所,在上海市茅台路567号11楼和平凉路988号科研综合楼8楼都有办公室,承担我国服装标准的归口管理,负责相关服装标准的技术解释工作。同时,我们希望通过标准的宣贯培训,来帮助大家统一认识和理解服装标准,避免在执行标准时产生不必要的分歧和矛盾。

  这次,上海服装行业协会和全国服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组织的宣贯培训班十分及时。今后,还将继续携手对服装行业进行技术标准培训,希望企业、商场、技术监督部门等相关单位都能参与培训,共同开展技术交流。

  记者:今年8月1日即将执行的国家强制性标准GB18401-2010与GB18401-2003最主要的差异在哪里?

  许鉴:GB18401标准虽然只有几页纸,但要读透理解还是需要花些功夫的。新国标GB18401-2010的适用范围十分明确,它所规定的产品范围是指在中国销售的纺织品和服装产品,包括进口产品,但不涉及出口产品。主要差异有:

  (1)新标准将“婴幼儿”的定义由“24个月及以内”调整为“36个月及以内”。这样,对于童装生产企业来说,对其产品的质量要求大大提高了,原来适用于2周岁至3周岁儿童穿着的服装将要符合GB18401-2010中A类技术要求。生产企业应尽快调整各自的管理及工艺技术要求,以满足新标准的规定。(2)而对于生产非婴幼儿服装的企业来说,新标准的主要技术要求变化不大,而且新标准B类产品的pH值由“4.0~7.5”调整为“4.0~8.5”。但目前这类企业面临的主要问题是部分产品吊牌上使用了GB18401-2003,需要及时合理的处理。(3)另外,新标准对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的测试,增加了对4-氨基偶氮苯的考核要求。

  记者:听说您刚从北京回来,也是为了GB18401-2010执行的事情吧?现在不少服装企业都很担心,新标准即将实施,而且又是强制性标准,大量已在市场上销售,且执行GB18401-2003标准的服装销售不完怎么办?

  许鉴:是的。我们已注意到这个问题,并作了一些调研,听取了行业的意见。我这次也是专程向国家标准委和行业标准化主管领导汇报这方面的情况,并将服装企业在执行新标准时面临的实际困难反映了上去。同时,我们全国服装标委会目前也正积极配合行业标准化主管部门起草相关申请,希望能为已在市场上销售的服装产品再争取一定的过渡期,让广大服装企业的老产品在执行新标准时有一个缓冲的空间。但我们也明确要求,目前还未上市的服装一定要严格执行GB18401-2010标准,已流通的产品应按新标准进行必要的检测和验证,并尽快处理和消化已在流通领域中的老产品。因为,即使国家同意给老产品延长标准执行的过渡期,时间也不会很长。到时,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产品将被禁止销售,企业将承担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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